流动党员介绍
我公司为流动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挂靠
党组织关系的转入
打电话至我公司咨询转入的党组织名称,原党组织开具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将党员关系介绍信交至我公司人事代理窗口,填写党员信息登记表,交纳党费。
党员转正
在转正期到来前的一个月,应向所在支部的党小组长或支部指定的联系人主动递交转正所需的三份材料。一是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应写清本人在何时何地经何人介绍入党、何时到期以及本人的愿望。二是预备期一年来的思想汇报,应注意写清四个方面:1、一年来各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2、存在的不足;3、对党的认识;4、自己今后的打算和决心。三是用人单位对你现实表现的鉴定。在肯定好的方面的同时,希望用人单位对你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费收缴
第一条: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活动
公司将组织一些常规活动和党总支要求的特殊活动,党员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安排活动。
来源: 浙江万盛人才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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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30 10:02:20